關于辦理“軟件出口合同登記”流程的通知
發(fā)布時間:2013-11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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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各有關單位:
為規(guī)范做好全市“軟件出口合同登記”工作,現將有關登記流程通知如下:
一、適用范圍
依據商務部《關于印發(fā)〈軟件出口管理和統(tǒng)計辦法〉的通知》(外經貿技發(fā)〔2001〕604號),對屬于自由類的技術進出口,實行合同備案登記管理。該項備案登記適用于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》從事對外經貿經營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,采取通關或網上傳輸方式向境外出口軟件產品、轉讓軟件技術和提供相關服務,包括:
(一)軟件技術的轉讓或許可;
(二)向用戶提供的計算機軟件、信息系統(tǒng)或設備中嵌入的軟件或在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集成、應用服務等技術服務時提供的計算機軟件;
(三)信息數據有關的服務交易。包括:數據開發(fā)、儲存和聯網的時間序列、數據處理,制表及按時間(即小時)計算的數據處理服務、代人連續(xù)管理有關設備、硬件咨詢、軟件安裝,按客戶要求設計、開發(fā)和編制程序系統(tǒng)、維修計算機和邊緣設備,以及其他軟件加工服務;
(四)隨設備出口等其它形式的軟件出口。
二、登記流程
1、在線登記
申請備案單位將合同有關內容錄入商務部“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”(rjck.fwmys.mofcom.gov.cn),并提交所在區(qū)、縣(開發(fā)區(qū))商務部門進行初審。
2、報送材料
申請備案單位向市商務局服務貿易處(建鄴路148號)報送下述材料:
(1)軟件出口合同登記表
(2)軟件出口企業(yè)信息表
(3)軟件出口合同正本(外文合同需提交中文譯文)
(4)簽約雙方法律地位證明文件復印件(外文文件需提交中文譯文)及其它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及證明。
注:所有材料需加蓋報送單位公章
3、核準登記
市商務局服務貿易處對申請材料和合同在線登記內容進行核對(3個工作日)
4、頒發(fā)登記證書
合同登記內容核對無誤后,由市商務局頒發(fā)《軟件出口合同登記證書》。
三、注意事項
1、合同審核期限
市商務局自收到申請單位報送的材料起3個工作日內,對合同登記的內容進行核對,核對無誤后,向申請單位頒發(fā)《軟件出口合同登記證書》。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規(guī)定要求或登記記錄與合同內容不一致的,市商務局在收到申請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單位補正、修改,并在收到補正的申請文件或修改的登記記錄起3個工作日內,對合同登記內容再行核對,核對無誤后頒發(fā)《軟件出口合同登記證書》。
2、登記證書的領取
市商務局服務貿易處在收到申請材料后向報送者發(fā)放“材料送達收條”,申請單位憑收條領取《軟件出口合同登記證書》。
3、提醒說明
軟件出口合同正式生效后,軟件出口企業(yè)應在“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”對軟件出口合同進行在線登記并按屬地原則提交所在區(qū)、縣(開發(fā)區(qū))商務部門進行初審。軟件出口企業(yè)在軟件出口合同中應明確軟件出口方式:“海關通關方式”或“網上傳輸方式”。
二○一一年五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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